练市镇新丰村杜家堂农民建房农转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人民政府委托凯发一触即发(中国区)官方网站针对调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2023年06月,我单位根据本次调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需求,制定了以第一阶段调查为主,现场快速检测为辅的调查工作计划,并及时成立了调查工作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地块及其周边区域土地利用状况进行了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对熟悉地块环境管理情况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在此基础上,依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浙江省场地环境调查技术手册(试行)》等国家、省相关技术要求,编制了《练市镇新丰村杜家堂农民建房农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报告于2024年3月通过专家评审会。
现将本次调查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